忘了裁判實習的時間
只是想回家
所以....
希望一千元可以退回來~~
 
比起裁判實習
我真的比較想回家
即使這樣的機會很難得.....
 
星期日晚上六點要跟直屬學長姐聚餐呢!!
我好期待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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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a110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